現在 send resume 又不敢說自己有工作,做了才一個星期就找別的會不會把人嚇走?但不說明又會很麻煩,不方便在公司接聽電話約時間 interview 之餘,又要請事假病假去 interview。那我做多一個月又如何?一個月之後 resign 就要 one week notice,三個月後就要 one month notice ,到時轉工豈不是很麻煩?怪不得 Holly 要 resign 後才找新工。那為何不如現在就 resign,當沒有做過一切重新開始?別人知道一定覺得我很折墮,有大學生為找不到工作而自我毀滅,我就在煩惱自己這麼早找到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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